一、项目编号:WB-2603WZG0108
二、项目名称: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省地质局江门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 广东省江门市中沙41号 | 7,0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项目):
服务类(广东省地质局江门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 | 采购人指定(阳春市河西街道、八甲镇、三甲镇、马水镇和圭岗镇) | 项目实施过程因国家或省的相关技术要求发生变化,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整改。 2、中标人应针对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并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承担质量问题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出现须中标人协助解决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中标人提供2小时即时响应,工作日在2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维护等技术服务,在出现问题的60分钟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需现场解决的,在发生的2个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3、项目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年无偿咨询维护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自然日内完成《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资源储量核实报告(5个)》和《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5个)》的编制、评审等工作。 | 1期:由采购人对中标人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规格、数量及其他进行检查验收;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或项目技术设计书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小燕、袁浩、沈鸿冠、郑惠文、练庆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5%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项目 | 5.62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阳春市第一批地热类采矿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省地质局江门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江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9.70 | 34.00 | 9.08 | 92.78 | 1 | 1 |
| 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80 | 31.00 | 10.00 | 87.80 | 2 | 2 |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地质勘查院 | 通过 | 通过 | 41.90 | 34.00 | 9.60 | 85.50 | 3 | 3 |
| 广东省地质局湛江地质调查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3.20 | 31.00 | 9.01 | 83.21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联系方式:138298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楼06号
联系方式:0662-772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伟
电 话:0662-7729666
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