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人公示

阳春市公安局检测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B-2503WZC031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 4月8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警威特种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任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景安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1000.00元715800.00元712500.00元
质量合格合格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综合得分93.33分64.80分46.27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M09G959144010668766448679144010168130693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0662-7555268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2-7731320

招标人:阳春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