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人公示
阳春市公安局检测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B-2503WZC031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 4月8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警威特种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任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景安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11000.00元 | 715800.00元 | 712500.00元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
综合得分 | 93.33分 | 64.80分 | 46.27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UM09G95 | 914401066876644867 | 91440101681306936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0662-7555268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2-7731320
招标人:阳春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伟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